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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农民学院2013年大专(业余)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8-23   浏览次数:869次

关于做好温州农民学院2013年大专(业余)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办、农业局、农培办,市“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下,2012年首届农民大专生招生取得圆满成功,并依托温州科技职业学院组建温州农民学院,负责重点培养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农民和中高级农村实用人才及农民大学生。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温州农民学院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2]1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计划继续招生大专生160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参加大专教育,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是深化“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推动农民素质培训转型提升的必然要求,是加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当前,招生工作时间十分紧迫,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建强有力的招生工作班子,以超常规的力度抓好招生工作,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各县(市、区)农培办具体做好招生宣传、动员、报名审核等工作,市农民学院招生部门做好统一录入工作,市有关单位和县(市、区)农办、农业局给予配合和支持。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按农村实用人才规模和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新农村的人才需求及农民学院学历教育工作总体安排,下达2013年招生计划任务,详见附件。9月8日前完成报名,9月11日各县(市、区)将报名表汇总报市农培办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成教学院完成网上录入工作,9月18-22日报考人员到各县(市、区)教育招生部门做好资格审查、缴费、拍照和信息确认。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和农民学习意愿,重点引导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村级组织负责人等骨干优秀分子报考学习。报考人员要有一定文化基础,年龄较轻,学习意愿强烈,热心从事三农事业并具有一定创业基础的农村实用人才。具体招收专业、人数、教学方式、毕业生待遇和支持政策等见招生简章。

三、广泛发动,优质服务。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张贴招生简章和召开会议、座谈走访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招生工作。特别是做好现代农业两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组织的宣传引导,在短时间内把招生政策传达到千家万户,引导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考。要公布咨询电话,指定专人负责招生报名工作,热心接待报考人员。加强与教育招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尽可能为报考人员提供便利条件。报名结束后,采取多种方式,指导报考人员做好现场确认、考前学习,提高录取率,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四、落实补助资金:各县(市、区)农培办要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和财政支持,继续按温政办〔2012〕158号文件要求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大专(业余)培养的财政补助资金。

系人: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周龙光,电话:88968826、88968825(传真)、13600661253;温州科技职业学院成教学院科长 谢长晓,电话:88412050、15888765080。瑞安市农培办 余清云 65812712 13780130861(瑞安市政大院综合楼211室)

温农发〔2013〕269号 农民学院2013大专招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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